
年度税务审计:对客户一个以上纳税年度内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揭示出其中的纳税风险并提供补救措施;并购税务尽职调查:破产清算事务所根据委托对并购目标企业以往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独立、客观的纳税风险评估报告,为客户进行并购决策提供分析依据,降低并购行为的风险;清算税务审计:推荐破产清算对清算企业以往的纳税状况进行全面复核,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补救方案;其他专项税务审计及涉外税务审计:根据客户其他的特定需要进行复核与审计,以避免纳税风险。

五、资本流动的引导者。在资本市场上,破产清算事务所过向社会披露募股公司的资产重组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预期收益等信息,引导股民的资本投向。在股票上市流通后,则通过公布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引导资本的流动。在直接投资领域,破产清算事务所对企业间的合资、参股、控股、购买等投资活动,通过资产评估、价值认定、财务审计加以规范和引导。在间接投资领域,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则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借款人资信的评估和抵押资产价值的评定做出决策。当今会计师事务所对资本流动已从间接引导过渡到直接引导,”五大”的融资代理业务发展迅速,已显示出其他中介组织不可比拟的优势。这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突破了传统的业务,职能作用在不断扩大。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也要在资本供应者和资本需要者之间充当信息中介,把资本引向优势产业,使资本的所有者较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实现资本盈利性和安全性的统一。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破产清算事务所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受后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合伙事务所和由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合伙事务所是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为共同执业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是由具备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成立的破产清算事务所。发起注册会计师或单位以其出资额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三、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的鉴证者。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符合性测试之后,要对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有关资料进行实质性测试和鉴定。一方面五邑破产清算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的质和量进行检查核实,从而确定企业的真正规模、实力和资信状况;另一方面,推荐破产清算人员对企业收入费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确认,从而核准企业利润,确定其应纳税额。尤其是上市公司在发行股票时,证券管理部门依据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企业资产、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确定是否批准其发行上市。在上市运作以后,投资人依据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企业经营成果,决定投资额的增减和利润的分配。由于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国外也会把会计师事务所称作“经济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