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度税务审计:对客户一个以上纳税年度内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揭示出其中的纳税风险并提供补救措施;并购税务尽职调查:破产清算公司根据委托对并购目标企业以往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独立、客观的纳税风险评估报告,为客户进行并购决策提供分析依据,降低并购行为的风险;清算税务审计:推荐破产清算对清算企业以往的纳税状况进行全面复核,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补救方案;其他专项税务审计及涉外税务审计:根据客户其他的特定需要进行复核与审计,以避免纳税风险。

二、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者。注册推荐破产清算师对企业进行独立审计,首先要对企业遵守制度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并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一方面对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遵守一贯性原则发表意见;另一方面判断企业的财务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从而确定抽样审计的范围、样本数量和审计重点。注册江南破产清算师在这个审计阶段,实质上是对企业依据内控制度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和实施管理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评价裁定,从而使企业行为得到规范,并步入良性发展的道路。因此,在国际上也把注册会计师称作“经济裁判”。

会计顾问处承办下列业务:①检查会计账目,破产清算公司提出查帐报告书;②破产清算公司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制度的执行;③为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咨询,提供建议和意见;④代办申报所得税、申请专利权、企业成立及变更的登记、债权债务的清理、企业的解散清算等事项;⑤参与拟订公司章程、经济合同、协议、契约及有关财务会计的各种文件等事项;⑥在发生经济纠纷、经济案件时,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等工作;⑦担任委托单位的常年会计顾问,办理上列各项业务。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一)破产清算公司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二)破产清算公司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二名注册会计师;(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税务审计服务:江南破产清算亦称"税收审计"。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事业单位和纳税人应缴税款依法进行的审核、稽查。推荐破产清算包括:审查纳税人是否按税法规定纳税、减税和免税,有无偷税、漏税行为,纳税的依据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弄虚作假、截留税款现象,国家税务法规和纳税纪律的执行情况。一般都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事后审计。